第四十一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行政复议,适用本法。
名词解释:
条文释义:
本条是关于涉外行政复议的规定。
法律常识:
案例解析:
第四十二条 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定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规定为准。
名词解释:
条文释义:
本条是对本法施行前颁布的法律中关于行政复议的规定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部分的法律效力的规定。
法律常识:
案例解析:
第四十三条 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1990年12月24日国务院发布、1994年10月9日国务院修订发布的《行政复议条例》同时废止。
名词解释:
条文释义:
本条是对法律开始施行时间的规定。
法律常识:
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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